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確定哈爾濱工程大學是首批具有博士、碩士學位授予權單位,1996年被確定為首批“211工程”重點建設高校,2002年經教育部批準設立研究生院,2011年被確定為國家優(yōu)勢學科創(chuàng)新平臺項目建設高校,2017年進入國家“雙一流”建設行列。學校堅持“三海一核”(船舶工業(yè)、海軍裝備、海洋開發(fā)、核能應用)辦學方略,為我國船舶工業(yè)、核工業(yè)、國防現(xiàn)代化和經濟社會發(fā)展做出了重要貢獻,已成為我國船海核領域高水平研究型大學。
因工作需要,現(xiàn)公開招聘輔導員和少數(shù)民族輔導員,具體招聘事宜如下:
一、報名基本條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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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政治立場堅定,理想信念篤定,能夠深刻理解“兩個確立”的決定性意義,增強“四個意識”、堅定“四個自信”、做到“兩個維護”。
2.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質,熱愛教育事業(yè),工作認真負責,有較強的事業(yè)心和責任心,樂于并善于從事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,能夠掌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所需的相關專業(yè)化理論、知識和方法。
3.具有履行輔導員崗位職責需要的政策水平、理論水平和專業(yè)知識,具有較強的組織協(xié)調、溝通表達和文字寫作能力,熟練使用辦公軟件。
4.服從工作安排,具備長期在學生公寓住宿條件。
(二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應聘
1.曾受到過刑事處罰、行政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人員。
2.失信被執(zhí)行人員。
3.在公務員招錄、事業(yè)單位公開招聘中違紀違規(guī)且處理期限未滿人員。
4.公務員或事業(yè)單位工作人員處于試用期內或未滿服務年限人員。
5.提供信息虛假不實,不誠信人員。
6.不能提供有效畢業(yè)證書、學位證書人員。
7.逾期不能報到人員。
8.法律、法規(guī)規(guī)定的其他不得報名的人員。
二、報名資格
1.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。
2.中共黨員(含中共預備黨員)。
3.具有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、學位,且本科、研究生畢業(yè)學校均為國內高校。
4.具有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者應為199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;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者應為1992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。
5.應屆畢業(yè)生須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學歷、學位并到校報到。
6.全國英語四級考試達到425分及以上,或小語種通過國家四級考試。
7.少數(shù)民族輔導員應聘者應為新疆籍少數(shù)民族,能流利使用維吾爾語和漢語進行聽、說、讀、寫等交流。
8.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應為與學校學科相關、相近的專業(yè)或思想政治教育、馬克思主義理論、高等教育、管理類等相關專業(yè)。
9.具有一年及以上主要學生干部或兼職輔導員工作經歷。
三、材料準備
1.應聘輔導員崗位者請?zhí)顚憽豆枮I工程大學輔導員崗位應聘申請表》(附件1),應聘少數(shù)民族輔導員崗位者請?zhí)顚憽豆枮I工程大學少數(shù)民族輔導員崗位應聘申請表》(附件2)。
2.經過所在學校認證的本科生和研究生成績單掃描件。
3.專業(yè)資格證書掃描件。
四、招聘程序
1.提交申報材料。
2.資格審查。(通過人員會以郵件形式收到筆試通知)
3.筆試、面試考核。
4.政治審查。
5.擬聘人選公示、體檢。
6.辦理聘用手續(xù)。
五、報名方式
有意應聘者,請將申請表、成績單及資格證書掃描件發(fā)送至heudwjs@163.com(郵件發(fā)送成功會收到自動回執(zhí))。
聯(lián)系人:李東升;聯(lián)系電話:0451-82569839。
六、相關待遇
1.學校本輪招聘輔導員崗位均為事業(yè)編制。
2.職稱評聘按照《哈爾濱工程大學專業(yè)技術職務評聘辦法》(哈工程校發(fā)〔2021〕81號)文件中“學生思政教師系列”專業(yè)技術職務職稱評聘要求執(zhí)行。
3.職級晉升按照《哈爾濱工程大學輔導員行政職級晉升辦法(試行)》(哈工程黨發(fā)〔2021〕9號)文件執(zhí)行。
4.子女可直接入學哈爾濱工程大學幼兒園、哈工大附中哈工程校區(qū)(含小學部、初中部)。
七、其他說明
1.招聘名額:數(shù)量不限,擇優(yōu)錄用。
2.申報要求:報名郵件標題及附件(應聘申請表)命名格式:姓名+畢業(yè)學校;應聘申請表、成績單及資格證書掃描件格式:PDF格式。
3.本招聘通知報名有效期至2024年12月6日。
4.筆試采取線上考核方式;面試采取線下考核方式。
5.少數(shù)民族輔導員加試維吾爾語測試。
附件【附件2哈爾濱工程大學少數(shù)民族輔導員崗位應聘申請表.doc】
原始標題:哈爾濱工程大學輔導員崗位招聘通知
信息來源:https://hr.hrbeu.edu.cn/info/1009/1751.htm